北京的劳动合同
北京的劳动合同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及其他证明。那么对于北京的劳动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的劳动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北京的劳动合同范文1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的劳动合同范文2
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人事局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77号《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市政府京政发〖1986〗126号北京市执行《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和劳动合同制工人同志(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工期为 个月,
从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在试工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可解除合同;乙方发现甲方招工简章与实际不符或不执行试工期间的有关规定,也可解除合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甲方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生产、工作环境。
3、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均与本单位同工种固定工人享受同等待遇,如是国家政策规定统一调整上述待遇或本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调整时,应与固定工人一样按规定相应进行调整。
2、甲方应发给乙方工资性补贴,乙方的工资性补贴为本人标准工资 %,其中3%为乙方本人交纳的退休基金,由甲方按月在工资性补贴中代扣,向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基金统筹办公室缴纳。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职期间的保健食品、取暖和防暑降温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副食补贴、公休假日、婚丧假、探亲假等享受甲方同工种固定工人同等待遇。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以及女工人经期、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应按甲方同工种的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给予三个月至十二个月的医疗期,连续工龄在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最多可以延长到二年。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病假工资和死亡待遇,均与固定工同等对待。乙方家属不享受甲方对固定工家属的医疗待遇。
六、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在参加政治、业务、生产技术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方面享有原固定工同等的权利。
七、因工作、生产需要或乙方要求更换工作单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到新单位工作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八、劳动纪律:
1、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有关生产标准或工作规范,乙方保证严格遵守。
3、乙方如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
1、劳动合同期满前,一方不再续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30天)通知对方,到期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都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续订合同手续(见附件2)。
2、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政策调整及其它情况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见附件1)。
3、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按照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北京市执行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乙方违犯劳动纪律应当辞退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乙方被除名或被开除、劳动教养(不保留公职的)、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九项第3款规定的;
(2)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致残,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5)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6、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经甲方同意,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p副标题e
7、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均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十、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招工需用的费用,技术培训费用等。
十一、其它事项:
1、甲方应按规定,分别向有关部门缴纳以下各项费用:按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与本单位固定工人退休统筹基金提取比例相同)的退休养老基金;用人单位属于企业的,按企业全部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1%缴纳待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按劳动合同制工人标准工资总额的1%缴纳待业保险基金。 十二、乙方(调京人员)必须在劳动部门向甲方(接收单位)开出“工人调配介绍信”后10日内到甲方报到上班,甲方必须为乙方安排工作。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随时协商修订补充。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的劳动合同范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北京的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