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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退伍军人补贴政策

时间: 宋佳 热点文章

2023年退伍军人补贴政策

8月1日起,残疾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死亡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农村复员军人生活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贴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上述标准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月500元提高到550元,参加考试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月550元提高到600元,农村老义务兵每年义务兵役每月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上述标准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提高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的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别比2017年提高7290元、7060元、6820元。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养老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0元、21850元和20550元。乡镇退伍红军老兵、乡西路军老兵、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70元和25070元。

如何申请退伍军人待遇?

(一)本人书面申请。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后提交复印件)。

(3)退伍军人证书原件或《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4)村(居)委会、乡(街道)证明(说明服务、疾病、工作、生活困难、劳动能力损失)。城镇无工作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未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五)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指以下几点之一:

1、退伍军人登记表(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原件或复印件)和军事系统医院在服役期间出具的慢性病证明(必须经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

2、近日,在服役期间,由军队系统医院复印的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患者患有慢性病原体病历。

(6)近期慢性病(特别是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复印件、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由县级民政部门指定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

(7)五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八)户口簿、身份证、退伍军人证明、退伍军人登记表、军队医院证明等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出具有关单位证明其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每月能领多少钱?

以下分析,还是以张三这位战友为例。

依据《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担任军士满16年,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50%确定;超过16年的,每多1年计发比例增加2%。对获得功勋荣誉表彰,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按照计发基数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张三在服役期间曾荣立三等功1次,计发比例增加2%。不符合其他增发情形。6年的一级上士,2021年计发基数为8800元,2022年未确定计发基数。

但是,2022年11月,逐月退役金迎来首次上调,幅度为退役金的4%。张三可逐月领取的退役金=8800×52%×(1+4%)=4759.04元。

国家参军优待政策有哪些

1.退役大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可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每年8000人专项招生,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2.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3.大学生在军队发展优势。士兵可以通过考学、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成为军官。义务兵期满可选改为军士,表现特别优秀的义务兵可提前选改为军士。

4.退役军士安置优待政策。服役满12年军士,50%以上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军士满16年或服役满18年,可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照规定享受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

5.军人和军属就医“三免四优”。军人、军人配偶和军人未成年子女,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免费;军官、军士父母及配偶父母,到具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在医保结算并扣除完全自费部分后,门急诊费用减免20%,住院费用减免50%,若是农村合作医疗报销50%,报销后再减免50%。

退役军人可以随意离婚吗

可以。

人民法院审理包括军人离婚在内的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这里的“两审”,是指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其中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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